租房出问题 出租人负责修吗?

2017-02-16 14:40:11阅读:

问:我租住的住房前不久卧室房顶的墙皮因年久失修而出现开裂,挂在上面的灯具随时有掉下来的危险,我电话告知房东前来修缮处理,但房东以“谁居住谁修缮”为由拒绝。请问,在我无责任的情况下,房屋究竟该由谁修缮?

答:出租人是住房的产权人或产权人的委托人,所以修缮住房是出租人的责任。

 

如果在正常使用过程中住房或设施损坏,承租人应及时通知出租人请物业管理公司予以维修。如果是因为承租人使用不当而造成损坏的,由承租人负责维修或赔偿。

 

出租人无力对住房进行修缮的,承租人可与其共同出资维修,承租人负担的维修费用可以抵偿应交的租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