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房写女友名 能否为共有?

2017-08-28 13:33:50阅读:

问:我和女朋友买了一套房,购房合同上是她的名字,发票上也是她的名字,但首付款一多半是我出的。为防止以后出现财产纠纷,我们可以约定为共有吗?

 

答:我国《婚姻法》第19条规定:“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的形式。”

 

根据这一法律规定,你可以和女朋友签订一份婚前财产书面协议,对该处房产进行约定,可以约定共同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