写欠条作补偿 有无法律效力?

2017-09-04 15:40:49阅读:

问:我和一名男子在一起2年多,最近他坦白说自己其实已有家室,只是长期和妻子分居,但为了孩子他不想跟妻子离婚。我是出于结婚的目的才和他交往的,并不想介入他人的家庭,为此我决定跟他分手。分手前他提出给我一点补偿,又说一下子没办法拿出那么多钱,就写一个欠条给我,欠条上写明他欠我20万元整。这样的欠条是否具有法律效力? 

答:欠条只是真实借贷关系存在的凭据之一,如果借贷关系并不存在,那么所谓欠条的效力也就存疑了。

 

如果照你所说,这笔20万元的所谓借款,其实是给你的分手补偿费用,这样的借条一旦对方不予认可,法院也很可能不予支持。因为即使有这样的欠条,从法律角度上来讲也是不存在真实的借贷关系的。

 

严格来说,这张20万元的欠条是你前男友给予你的赠与,只是尚未履行。法律规定,“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因此,这样的赠与承诺并无法律效力。而且,由于这笔赠与涉及夫妻共同财产,该赠与还可能被认定为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