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庆小伙杀女友父母案宣判:判决凶手死缓

2016-12-19 14:55:21阅读:

2016年5月1日晚,鹤庆金墩乡发生一起凶杀案,何某某酒后到女友家杀死女友父亲,伤害女友母亲,案发后引起媒体广泛关注,云南云岭律师事务所接受被害人一方的委托提供法律援助,大理白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于2016年11月15日在鹤庆县人民法院公开审理了本案,云岭律师事务所指派虞怀兴律师出庭支持被害人一方的诉请,并提出何某某没有自动投案,何某某在医院被抓获不属于自首的控诉意见。近日大理州中级人民法院对本案作出判决,法院认为:何某某故意损害他人身体健康,持刀刺伤李某恒、李某琴,并致李某恒死亡、李某琴轻伤的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公诉机关指控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罪名成立。经查,何某某案发后没有自动投案,没有证据证实其明知他人报警而在现场等候,不构成自首。遂根据何某某的犯罪事实、性质和情节以及对社会的危害判决:何某某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判决何某某承担相应的民事赔偿责任。